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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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大史料和人物档案”征集启事
编辑:      发表时间:[2021-11-10]       阅读:

办学125年传承文明开创未来,并校65载育材兴国科技富民。办学特别是并校以来,我校在栉风沐雨弦歌不辍的办学历程中,形成了大量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史料档案和实物档案。这些档案见证和记录了学校学术立校之路,传承和弘扬着学校自强报国之魂,在学校建设发展中持续发挥着“存史资政育人”的独特作用。为扎实推进学校文化铸魂工程,积极构建多元化档案资源建设体系,值此学校办学125年并校65周年华诞之际,学校档案馆面向全校各单位、全体师生和广大校友开展“建大史料和人物档案”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1.学校各学院、各单位

2.在校教职工

3.离退休教职工及亲属

4.历届校友及亲属

二、征集内容

(一)建大史料

建大史料是指学校发展历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字、音像、实物等原始资料。面向全校师生、离退休职工、广大校友和各界人士征集,征集范围包括:

──学校重要活动和重要事件、重要人物来访等相关资料;

──体现学校优良传统和校风学风的教案、教材、讲义、试卷、作业、图纸、实验报告、图片及其他学习工作用品等;

──校徽、纪念章、入学通知书、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票据、画册等实物;

──校园历史照片、建筑图纸,早期的校庆、院(系)庆资料等。

(二)人物档案

人物档案是指具有我校学习或工作经历、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人物,在教学、科研、管理、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

人物档案的对象主要包括:

① 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者;

② 国家或国际重大奖励获得者;

③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其他知名学者;

④ 历任党委书记、校长;

⑤ 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校友;

⑥ 为学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士等。

征集内容包括:

──手稿、讲义、教案、笔记、文章、日记、书信、题词等手迹;

──聘书、奖状、任命书、代表证、工作证等证件;

──奖牌、印章、文具及其它有纪念意义的实物;

──著作、论文、传记、作品、回忆录、新闻报道、纪念图书等文献;

──照片、录音、录像等音像史料。

(三)反映学校历史变迁的有价值的照片和实物档案。

(四)教职工、离退休人员、校友收集到有助于校史研究和有收藏价值的物品。

(五)教职工、离退休人员、校友个人收藏的有保存价值的物品。

三、征集方法

1.提供的照片和实物,可送至或邮寄至学校档案馆,邮费由档案馆承担。提供数码照片的(单张照片大小在2MB以上,不可用手机翻拍),发至电子邮箱:dazj@xauat.edu.cn。

请附照片简要说明,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捐赠者姓名、联系电话。

2.广大师生和校友们可将照片原版、证书、实物等捐献给学校档案馆。若本人愿继续留存,档案馆将照片、证书扫描、拍照后返还。

3. 教职工、离退休人员、校友个人收藏的有保存价值的物品,可捐赠也可寄存在档案馆,寄存人可与档案馆磋商签订寄存档案协议。

4.因年事已高不便送档案资料的老师,可通过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登门征集。

5. 居住在外地提供档案资料的离退休教职工、校友可采取邮寄方式捐赠,邮寄费用由档案馆支付;数量多、价值较高的可电话联系,档案馆派专人上门服务。

6.档案征集后,学校档案馆颁发捐献证书以作留念。

7.档案征集活动长期有效,欢迎将有价值的照片、实物捐赠给档案馆。

四、档案存档和利用

档案馆将征集来的照片、证书、实物进行鉴别后登记存档;如有公开展出、编研等利用,将注明资料来源。捐赠人可优先、无偿利用所捐赠和委托代管的档案。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点: 档案馆(雁塔校区主楼一楼西侧134室)

联系 人: 吴晓茹 陈丹

联系电话:029-82202258

电子邮箱:dazj@xauat.edu.cn

热诚欢迎广大师生和校友们积极捐赠,热切希望各地校友会,帮助学校做好档案征集活动的宣传和动员工作,感谢您对学校档案工作的支持!

                                                       档案馆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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