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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共青团总结及表彰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表时间:[2015-11-09]       阅读:

 各分团委(团总支)、幸福校区团工委、草堂校区团工委、校研究生会、校学生会:

过去一年,我校各级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学校党委和团省委的领导下,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校风学风建设和团的自身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大量扎实而富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进一步加强团的自身建设,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完善激励机制,树立先进典型,大力营造团内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校团委决定开展团内考核评比及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数量

1.五四红旗团委:从全校院(系)团委(总团支)中评选6个;

2.五四红旗团支部:按团支部总数的20%评选;

3.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从全校“五四红旗团支部”中评选10个;

4.团支部优秀活动案例: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5.优秀共青团员:按团员总数的1.5%评选;

6.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工团干部10人(院系8人、校团委2人),学生团干部按团支委以上团干部人数的10%评选;

7.十佳团支部书记:从全校优秀团支部书记中评选10个;

8.学雷锋先进个人:在全校青年中评选5名;

9.学雷锋先进集体:从全校团学组织中评选5个;

10.先进学生分会:从全校学生分会中评选3~4个;

11.先进研究生分会:从全校研究生分会中评选3~4个;

12.十佳社团:从全校学生社团中评选10个;

13.十佳班长:从全校优秀班长中评选10个;

14.优秀学生干部:按全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社团学生干部总数的5%评选;

二、评选条件及程序:见附件1-18;

三、工作要求

1.各分团委(团总支)要以此次总结表彰活动为契机,对一年来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2.各分团委(团总支)要严格把关,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并指导参加评优的集体和个人撰写申报材料,交至各评审单位。

3.各评审单位要认真组织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召开专门会议或以公开答辩的形式进行,选出既符合条件又具有代表性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4.本次总结评比工作自文件下发之日始,各评审单位要在4月20日18:00时前将有关评审结果上报校团委组织部,并在上报的名单中对各申报对象进行排序。

四、表彰

校团委拟定于5月上旬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和奖励在2015年度团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委员会

二○一六年三月六日

 

 

 

 

 

(全文公开)

主题词:共青团    总结    表彰    通知   

报:  校党委    团省委    李虎成副书记   

送:  学工部  研工部  各院(系)分党委(党总支)

发:  各分团委(团总支)  幸福校区团工委  草堂校区团工委

校研究生会    校学生会    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档:    三                                             

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委员会印制               印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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