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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管理办法
编辑:      发表时间:[2021-04-06]       阅读:

青年教师是学校的希望和未来,他们的教学质量直接影响学校的整体教学水平。为了加强对青年教师的管理与培养,使他们在教学实践中,逐步提高教学质量,马克思主义学院决定对青年教师实行岗前培训制度。在上岗前,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政治思想素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教书育人。
      2.积极参加政治学习,社会活动,自觉接受教育,提高政治觉悟,服从组织分配,遵守纪律,团结同志。
      3.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和积极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工作认真,治学严谨,有高度的责任心,懂礼貌,讲文明。
      二、业务素质要求
      1.青年教师在上岗之前,必须接受学校的职前培训。包括职业道德和规范、政治理论习、教学所有环节的培训等。
      2.青年教师外语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英语高级水平,为双语教学奠定基础。
      3.青年教师必须通过普通话测试,参加省上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考试,并拿到合格证书。同时还应拿到学校教学技能培训合格证书,持有双证,方可走上讲台。
      4.青年教师原则上要担任一轮所授课程的助教工作。
      三、培训、管理办法
      1.各教研室在考核青年教师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符合要求后,为其选择一名指导教师,负责对其政治思想、业务工作、教书育人、教学技能方法的培训,使其尽快走上讲台。
      2.学院将1~2年举办青年教师教学和科研技能培训组。从备课、编写教案,组织理解教案、多媒体课件制作和使用,试题的制作和评分标准的制定、毕业论文的指导等所有教学环节,由经验丰富的专家、教授介绍自己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技能,使青年教师们尽快掌握教学技能,提高教学水平。
      3.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须撰写5000字左右的培训心得,方可结业。
      4.凡参加培训时间未达到4/5以上者,均视为不合格,参加下次培训。
      5.将学员培训结果作为其教学评优、考核和评职的参考依据之一。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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