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当前位置: 返回首页 >> 学生工作 >> 就业服务 >> 正文

渭南师范学院2021年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编辑:      发表时间:[2021-04-14]       阅读: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法律、纪律处分。

(二)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职责要求,立志投身于高等教育事业发展。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较强业务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学历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本科与硕士阶段所学专业须相同或相近;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过教育部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

(五)年龄要求:不超过28周岁(含28周岁,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1993年7月1日)。

(六)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二、招聘计划及要求

岗位类别

需求专业(方向)

招聘计划

教师岗

思想政治教育

5

教师岗

中共党史

1

三、管理方式及待遇

聘用期间,相关待遇如下:

(一)人事档案由学校统一代为管理,与在编人员享有职务职称晋升、社会保障、民主政治等同等权利;

(二)与同岗位同类在编教职工享受同等工资待遇,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取暖费、降温费等;

(三)每个聘期为三年,初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连续两个聘期后,如果双方同意续聘,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满足转聘条件,可转为在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在渭南师范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及通知公告栏、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统一发布。

(二)报名。应聘者必须通过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报名时间自2021年4月21日00:00时—2021年4月27日24:00时。应聘者从渭南师范学院→机构设置→人事处,登录“渭南师范学院招聘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并以压缩文件形式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含第一学历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3.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等及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随后复核)。

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压缩打包,以“姓名+专业(方向)”命名。

  1. 资格审查(4月28日—29日)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人事处网站上公布参加学校综合考察人员名单(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时间和地点。

    (四)学校综合考察(4月30日)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渭南师范学院进行现场确认,参加学校综合考察,依据考察合格人数不超过岗位招聘人数5倍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并在人事处网站上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

    (五)笔试(5月9日)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岗位适应能力,内容包括国家最新高等教育政策、教育理论与法规、时事政治等。

    笔试不指定教材,也不举办任何与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班。在笔试成绩合格(不低于学校规定的最低成绩要求)的应聘人员中,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并在人事处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

    (六)面试(5月16日)

    主要考察考生的授课水平和科研能力、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实际操作能力等几个方面。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实行四舍五入制。

    (七)确定拟聘人选(5月17日)

    在面试成绩合格(不低于学校规定的最低成绩要求)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计算方法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所有考生的综合成绩。

    (八)体检、心理测试

    拟聘人选按学校通知的时间及地点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

    (九)公示

    学校公示拟聘用人员。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913-2133933

    联系地址: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渭南师范学院人事处(厚德楼五层3513人劳科办公室)

    举报监督电话:0913-2133950

    、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等行为,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立即解除聘用合同,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手机号码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学校将以邮件、电话、短信方式等形式通知有关事项。同时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期间请随时关注渭南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查看相关安排。

    (四)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选聘工作时间安排可能会有调整,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渭南师范学院人事处通知公告栏信息,并保证手机畅通。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请自觉服从学校防疫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报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913-2133933,18740388805(杨老师)

渭南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1年4月14日

版权所有: | All Right Reserved 2016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雁塔校区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 710055 电话:029-82202222 | 陕ICP备05001615 V8.0-2016